鄂州发改社会〔2020〕20号
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批准鄂州市疫病防控应急医院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鄂州工管中心文〔2020〕9号)收悉。为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疫情防控的各项指示要求,实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的工作目标,我委原则同意《鄂州市疫病防控应急医院建设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项目名称
鄂州市疫病防控应急医院
二、 建设地点
鄂州市三医院老院区,以及三医院西侧,现樊口公园新社区用地范围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用地总面积13750m2,总建筑面积27500m2,新建病房418间,新增床位836张。其中:
一期在三医院老院区院内拆除原有部分建筑物,新建住院病房。占地1750m2,建筑面积约3500m2,新建病房50间,新增床位100张;二期在三医院西侧,现樊口公园新社区用地内,新建住院病房。占地约12000m2,建筑面积约24000m2,新建病房368间,新增床位736张。
建筑层数均为两层,总高6.5m。按“三区两通道”标准建设,其中“三区”包括污染区、办公区、清洁区;“两通道”包括病人通道、医护通道。
四 、工程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初步设计。结构形式为“装配式钢结构”,所采用的材料为集装箱加活动板房,采用模块化方式快速拼装,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室内病房各间为一个独立的单元使用,单独设有卫生间,并配热水器、空调、排烟系统。医护人员办公区域设有办公室、休息间、消毒间等用房。
五、投资概算与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3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28000万元,设备购置费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
六、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
设计单位:鄂州市建筑设计院;
监理单位:鄂州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造价咨询单位:鄂州市求实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七、相关要求
该项目建设工期为30天,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审批和施工。涉及的有关手续全部准予容缺,后期能补办的予以补办,不能补办的免予办理。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30日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