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发改投资〔2019〕303号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花马湖北侧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的函》(鄂州临空管函〔2019〕23号)及附件已收悉,根据《鄂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1-2020)》和《鄂州市航空都市区总体规划》,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花马湖北侧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现将该项目建设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花马湖北侧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代码:2019-420704-48-01-052037
二、项目地址:项目位于规划的国际物流核心枢纽临空物流及产业组团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包括八号路、九号路、十号路、十一号路、沿江大道和工业园南路等6条市政道路,总长6.02千米,道路红线宽40米至50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廊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四、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 98184.46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投资。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做好项目规划、土地、节能审查等前期工作,落实建设资金,深化项目研究,并按项目管理程序到我委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18日
抄送: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