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办理鄂钢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先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充分利用生产过程中富余的高炉煤气、焦炉煤气,解决了富余煤气的消纳问题,降低了企业用能成本,提高了企业自发电量,既获得了经济效益也推动了环保提标升级,实现了总体效益最优。原则同意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2020-420700-31-02-039676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新建1×265t/h煤气锅炉+1×80MW亚临界一次再热机组,预留扩建一台80MW同类机组的场地。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静态总投资25930万元,其中:主辅生产工程20026万元,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689万元,编制期价差828万元,其他费用3152万元,基本预备费1235万元,资金全部来自企业自有资金。
四、该项目必须依法招标。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9日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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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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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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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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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采用
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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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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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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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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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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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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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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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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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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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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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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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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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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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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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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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
核准同意,请业主按照招标核准意见表严格组织招标工作,并注意做好相关档案管理工作,以备检查。
审批部门盖章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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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发改审批〔2020〕2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