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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发·红莲半岛(1#地块)项目核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20-05-12

武汉联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联发·红莲半岛(1#地块)项目》(联发〔2020〕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改善当地居民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居住品质,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你公司建设联发·红莲半岛(1#地块)项目。
    项目代码:2020-420703-47-02-018993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红莲村。
    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74863.21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27028.17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22839.76平方米,社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025.32平方米,门房建筑面积26.36平方米,底商建筑面积2009.31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27.42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7835.04平方米。项目容积率2.9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总户数2284户。
    四、项目总投资为112155.46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其中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20%,即22431.09万元。
    五、项目区域内的供水、雨污排放、供电、供气、通信等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节能环保、抗震、消防、人防等与项目同步实施。
    六、根据《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项目建设发包方式由企业自主决定。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核准该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鄂州国用(2013)第2-67号)〕及经华容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2019第一期和红莲湖新区规委会2019年第二期审核的总平面规划图。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调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法律和规定。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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