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登录    注册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关于印发《湖北省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发改委 日期:2022-09-13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经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办),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1116号)等文件要求,省发改委会同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研究制定了《湖北省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1116号)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能源局

2022年8月2日


湖北省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清理规范水电气暖行业不合理收费,全面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行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降费减负决策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11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湖北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鄂发改价调2022276)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十个不得”“六个严禁”要求,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摸排查清投诉举报线索,依法依规全面整治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开展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逐步健全水电气暖行业监管长效机制。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排阶段(2022年8月15日前)。

各地按照国家和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要求,研究制定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采取上门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宣传告诫、鼓励投诉举报等形式开展调查摸排工作,重点对照“十个不得”“六个严禁”要求,查清查实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建立完善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工作台账,对调查摸排中收集的意见建议、发现的问题线索、反映的实际困难进行系统梳理,逐项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

各市、州发改委负责汇总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并按照发改价格〔2022〕1116号文件要求,汇总填报《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明细表》、《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表中“企业名称”、“涉及企业数量”均指收费主体,被收费用户有关统计数据,可在备注栏填写),以上报告及表格加盖公章,于8月15日前报送省发改委。

(二)集中整改阶段(2022年8月底前)。

根据调查摸排情况,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价格行为,举一反三提出整改措施。省级相关部门联合对各地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部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三)工作总结阶段(2022年9月底前)。

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做好对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的总结评估,深入分析问题原因,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建议,由市、州发改委负责汇总形成报告,并按照发改价格〔2022〕1116号文件要求,汇总填报《清理规范水电气暖收费项目及金额统计表》。报告及表格加盖公章,于9月5日前报送省发改委。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强化工作责任,查清纠准问题,推动整改落实。要以专项整治行程为契机,抓紧制定本地区水电气暖行业保留收费项目清单,实行清单制管理,规范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要建立完善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工作台账,加强跟踪督办,保持对行业监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断促进水电气暖行业高质量发展。

 

省发改委:张军,联系电话:87231171

省住建厅:胡小平,联系电话:68873027

省市场监管局:刘光峰,联系电话:87127227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41  ICP备案: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9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鄂州市鄂城寿昌大道47号,鄂州发展大厦7-9楼 联系人:陈飞 联系电话:027-608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