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关于《2021年8月新冠疫情期间隔离点医疗废物处置费价格备案报告》(鄂州医废处字[2021]9号)收悉。按照《湖北省定价目录》、《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农医〔2015〕169号)等相关规定,原市物价局市卫计委已联合发文(鄂州价〔2016〕15号)制定了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标准为2.80元/床•日,其中有固定床位的一级及以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每床每日1.40元;无固定病床的,农村卫生室每单位每月40元;其它机构按经营规模和医疗废物产生量,由处置企业与产生医疗废物的机构双方商定。
鉴此,关于新冠疫情期间隔离点医疗废弃物处置费用,建议由你公司根据疫情期间隔离点医疗废物实际产生量、收运频次和处置成本,参照2020年市卫健委、市财政局有关疫情期间处置费用的审计情况,本着双方协商的原则约定医疗废弃物处置费用。
此复。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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