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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日期:2021-02-10

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今年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实施开局之年,落实好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执行。

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近期,受季节性因素叠加、疫情反弹以及春节临近等多种因素影响,蔬菜、肉类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上涨风险增加,对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可能会有一定影响。请各有关部门加大力度做细做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相关工作,切实关心保障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温暖过节。

二、坚持不懈抓好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落实

按照精准防控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提前核对保障人数并商财政部门提早筹措安排资金,进一步争取工作主动;同时

密切关注春节前后(今年1、2月份)物价指数特别是食品价格指数的涨跌情况,一旦达到价格临时补贴启动条件,要迅速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各项工作,打通补贴发放的“最后一公里”,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未达到启动条件的,各相关部门也可结合实际,视食品类物价变化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程度,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节日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

三、强化责任确保政策平稳实施精准有效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认识严峻复杂形势和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做好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落实责任主体,确保特殊时期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及时保障。同时,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加强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落实情况的正面宣传引导,把握政策一致性对价格临时补贴,要准确解读其缓解“物价上涨部分”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影响的功能定位。避免引起群众误解和舆论误读。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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