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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解读: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解读单位: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8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来源: 鄂州政府网 关联政策: 514482
  
文字实录

 

  一、作为牵头部门,今年以来,市发改委是如何全面推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答: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今年以来,市发改委(市优化办)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7个专项组按照职责有序推进,各区各部门根据全市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打造升级版行动方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鄂州市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2022年行动方案》。市优化办制定了《鄂州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图解在省、市政府门户网刊登。7个专项组、5个区和40家市直单位均按照要求制定了年度工作方案。

  二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以作风建设“三问三治三提升”行动为抓手,着力开展营商环境创优行动,按月调度进展;进一步扩大“清、减、降”范围;印发“新官不理旧账”治理实施方案,发布问题线索征集公告,重点整治签订的合法合规合同或作出的合法合规承诺不履行、不兑现问题等4类问题;开展转供电不合理加价检查,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开展“红顶中介”清理。

  三是强力推动改革创新。全面复制推广全省2021年41项先行试点改革事项,并积极向省报送了27项单项改革事项创建工作方案,其中12项被确定为全省营商环境先行试点,未定的15项继续同步创建。结合营商环境“创新年”工作要求,协同推进省市124项改革试点事项,明确33项改革事项由市领导领衔推进。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制作全市营商环境建设专题片在全市三级干部大会上播放,会上还通报了8例正面典型和6例反面典型,将3例尚未办结的反面典型移交市作风建设“三问三治三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督查督办,跟踪问题整改进展;通过鄂州日报、市政府门户网及发改委门户网等途径,广泛征集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对6件来信来访投诉件进行了交办督办。

  五是明确目标任务抓宣传。对标上年全省营商环境宣传第一方阵,结合全省《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细化、量化宣传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各部门。

  二、企业在办事过程中碰到部门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职而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除了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反映外,请问还有没有其他渠道可以反映问题?

  答:根据市政府办印发的《鄂州市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办法》(鄂州政办发〔2021〕4号)规定,明确了4条投诉渠道及对应受理机构。除12345热线外,还有市经信局负责受理鄂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投诉,市信访局负责受理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湖北省阳光信访工作平台(市政府网中的“市长信箱”)的投诉,市工商联负责受理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转办的投诉。受理后,交由相关部门办理,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内、疑难问题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此外,市发改委(市优化办)在市政府网、鄂州日报和市发改委网也公布了受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邮箱,企业可以直接投诉。今年,市政府创新建立月恳谈会制度,市长、副市长及各单位一把手每月直接与企业家面对面交流。

  三、下一步,我市营商环境工作从哪些方面重点推进?

  答:我们将紧紧围绕站稳第一方阵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创新系统集成为根本动力,全面推动《鄂州市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2022年行动方案》贯彻落实。重点抓好以下个方面工作:

  一是落实稳住经济大盘惠企政策。推动落实国家出台的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包括财政及相关政策、金融政策、稳产业链供应链、促消费和有效投资、保能源安全、保障基本民生等6大方面33条措施,以及省政府的113条,加强月度调度,帮助市场主体“早解渴”。

  二是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根据《鄂州市“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中的时间安排,分四个阶段重点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梳理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全力迎接省督查专班抽查。近期移交一批问题线索给市“三问”办。

  三是协同推进省市创新事项改革。落实各区先行区创建的主体责任和市直单位的指导责任,督促各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省直部门联系,按照已确定的12项改革事项积极开展创建,确保取得实效。同步推进已向省申报而未定的15项和112项市级创新事项改革。

  四是跟踪督促省评价反馈问题整改。跟踪省评价详细报告发布,及时通报全市各区各部门评价指标成绩,对已经反馈的495个问题,持续跟踪整改进展,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五是持续开展“清、减、降”专项行动。落实《鄂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2022年专项行动方案》,督促三个工作专班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切实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六是围绕优化评价指标抓提升。要求市、区两级评价指标部门对标全国全省一流,深入优化评价指标的各项举措,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并推进落实,争取在今年省评价中赢得先机。

  七是完善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扩大营商环境观察员规模,从市、区两级“两代表一委员”、企业家、专家学者、媒体从业人员中聘请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观察员,代表民意、反映诉求,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明确观察员权利义务,保障观察员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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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联系人:陈刚  解读电话 :027-608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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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鄂州市委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2022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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