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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解读单位: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30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关联政策: 465905
 农资农机服务的政策解读

一、名称内容:有针对性地做好农机跨区作业衔接,保障春耕需求。主要提供两方面的服务:一是指导农机企业办理运输农机具及其零配件的《通行证》;二是组织各地为农机手发放《跨区作业证》;三是农机购置补贴,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进行补贴。

二、适用范围:农机企业持《通行证》,在全省范围内可进行“点对点”的运输农机具及其零配件;农机手持《跨区作业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跨区农机作业,或运输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其车辆免交通行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和地方垦区农场范围内实施,对补贴范围内机具全部实行敞开补贴。

三、享受或办理程序:《通行证》申领分为线上申领、后台审核(批)、路面查验等环节。农机企业登陆“湖北交警”微信公众号上传申请材料、凭验证码口令在线申领→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组(专班)进行后台审核→同级交通保障专班依规审批,并生成电子通行证(含二维码)下发至申领人微信端→路面防控人员通过扫码对通行车辆和人员进行查验,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审批的电子通行证或纸质通行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跨区作业证》申领分为申请、审查、发证和登记备案等环节。农机手向县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提出申请→县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现场予以发证,并登记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者需要补充的材料)→告知申请人使用《跨区作业证》的注意事项,以及高速公路ETC预约通行方法。

农机购置补贴:我省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方式。购机者选择补贴范围的机具自主购机→购机者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或通过手机APP的“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微信公众号“机补申办”模块,提交资料,部分机具需接受现场核验→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受理补贴申请,并完成编号建档、系统录入等工作→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对补贴信息公示(到村公示或网上公示)→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

四、办理材料:《通行证》办理材料:1.营业执照;2.货物运输合同;3.人员流动证明。跨省运输的,还需提供两地防疫指挥部同意证明材料。

《跨区作业证》办理材料:1.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申请表;2.联合收割机行驶证(插秧机免);3.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或插秧机操作证;4.参加跨区作业队证明。

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材料:1.购机者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证明);2.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购机发票、购机者银行卡;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牌证管理机具)等补贴资金申请资料原件。

五、负责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六、咨询及反映问题途径: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陈鹏宇027-87664883、巩继伟027-87664490。

鲜鸡蛋临时收储补贴政策措施宣传解读

一、名称内容:鲜鸡蛋临时收储补贴政策

二、适用范围:本省收储规模200吨(含本数)以上的冷藏保鲜企业,包括养殖、生产经营、流通等环节开展收储的企业、第三方收储企业等。

三、享受或办理程序:以县(市、区)为单位,收储企业在收储前2日内向属地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中心)登记,收储完成3日内提出收储补贴申请,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中心)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同级财政局备案后拨付资金。

四、办理材料:鲜鸡蛋收购汇款凭证、养鸡场(户)鲜出售鲜鸡蛋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各地可予以细化)。

五、负责单位: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财政厅

六、咨询及反馈问题途径: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李健,联系方式:027-87898237,湖北省财政厅农财处周迪027-67818569。

   
                           
关联文件:
             

1、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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